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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来,那些值得出版人铭记的瞬间|新中国出版大事记

来源:新中国新闻出版业70年  时间:2019年10月8日 浏览:300 次

70年前的今天, 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自此,新中国出版业翻开了崭新的一页。70 年来,中国出版人与共和国一同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变革,见证了一座又一座的高峰。在这条名为历史的坐标轴上,有哪些有关出版的大事值得被铭记?在经济、文化腾飞的新时代,出版业又如何改变了中国人民的精神生活?就让我们回溯时间的长河,回顾新中国出版大步前行的征程吧!


1949


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管理全国新闻事业和出版事业的新闻总署和出版总署。


10月3日—19日  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毛泽东为会议题词:“认真作好出版工作”,并于10月18日接见了全体代表。


10月19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胡乔木为新闻总署署长,范长江、萨空了为副署长;胡愈之为出版总署署长。叶圣陶、周建人为副署长。新闻总署、出版总署于11月1日正式成立。


1950


3月25日 出版总署作出《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将过去各地分散经营的新华书店统一为全国性的国营出版企业,在北京设新华书店总管理处(1950年4月1日成立),在各大行政区设新华书店总分店,各省市设分店。


3月 出版总署作出关于稿费制度的决定。各出版社据此拟定了各自的稿酬办法。


1950年8月29日至9月10日全国新华书店第二届工作会议在北京市举行,大会决定将新华书店总管理处改为新华书店总店。


9月15日—25日  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在北京举行,朱德莅会讲话,胡愈之作《论人民出版事业及其发展方向》的报告。会议通过“关于发展人民出版事业的基本方针”“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关于改进和发展书刊发行工作”“关于改进期刊工作”“关于改进书刊印刷业”等5项决议。会上着重讨论了出版、印刷、发行事业的分工专业问题以及调整公私关系问题。


12月9日 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开明书店、三联书店和联营书店五个单位的发行部门联合组成公私合营的中国图书发行公司。后来公司私股先后退出,该公司于1954年1月并入新华书店。


1950年北京国际书店门市部


1951


1月17日  出版总署发出《关于新华书店总管理处改组及成立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总管理处、新华书店总店等三企业单位的通报》,将原新华书店总管理处的出版部与该署编审局的一部分组成人民出版社,将厂务部、发行部等分别改组成新华印刷厂总管理处和新华书店总店。


3月  人民文学出版社在北京成立。


4月17日  出版总署发出《关于认真做好〈毛泽东选集〉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的指示》。并决定成立《毛泽东选集》出版、印刷、发行工作委员会。


1952


9月8日  出版总署发布《关于公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规定》。在这一规定中,首次明确提出出版社对书稿应实行编辑初审、编辑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的“三审制”。


1952年新华书店华东总分店、上海分店、中国图书发行公司上海分公司联合举办运动会。


1953


10月15日  出版总署在上海创办上海印刷学校,以培养印刷技术人才。


1954


4月19日  出版总署发出《应该重印一些有价值有内容的近代学术著译、文化知识读物的通知》。


9月10日  出版总署发出《对于私营图书发行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步骤、方法和1954年工作要点》的指示。


11月30日  出版总署撤销,原有工作移交给文化部。


12月1日  文化部设立出版事业管理局。


1955


10月6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我国处理国际著作权问题的通知》。1957年10月29日,该部又发出《对于支付外国作家稿酬问题的补充规定》。


20世纪50年代,新华书店山东省黄县书店在梁家煤矿实行流动供应。


1956


2月16日  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发出《1956年4月1日起出版的图书一律加印统一编号》的通知。


1957


4月12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地方出版社工作问题的意见》。


12月4日  文化部整风领导小组发出《关于精简机构下放干部问题的通知》。随后,出版界有不少人员下放。本年在全国开展的“反右派斗争”中,出版系统中有一批干部和工作人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其中大多数人分别受到开除公职、劳动教养、撤职、降级、开除党籍等处分。1978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进行复查,对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同志恢复了政治名誉,改正工作到1981年底基本完成。


1958


9月15日—10月19日  文化部、教育部、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召开全国少数民族出版工作会议。


1959


3月30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报刊书籍出版发行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指出出版物的发展必须根据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真实需要,不能盲目发展;必须首先注意质量,考虑它的实际效果等。同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中小学和师范学校课本供应工作的通知》。


9月  中共中央宣传部向中共中央报送《关于修订〈辞海〉〈辞源〉问题的请示报告》。



1959年10月1日少年儿童书店开业。时任国家副主席的宋庆龄为该店题写了店名。


1960


2月10日—17日  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召开地方出版社座谈会,着重讨论了地方出版社的方针、任务和出书范围、通俗读物规划等问题,明确了地方出版社继续贯彻地方化、群众化、通俗化的方针。


1961


3月31日  文化部党组向中共中央宣传部报送《关于提高书籍质量、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13项改进出版工作的措施。


1962


5月20日—6月6日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部共同在北京召开科技出版工作会议。


11月  文化部出版局起草《出版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1963


4月17日—30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召开出版工作座谈会,总结几年来的出版工作,检查了出版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7月31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宣部关于出版工作座谈会情况和改进出版工作问题的报告》。


5月20日—6月6日  国家科委和文化部联合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出版工作会议,讨论科学技术出版工作的方针任务、出版规划等问题。11月9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国家科委党组和文化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出版工作的报告》。


10月29日  中国印刷公司在北京成立。


1964


5月20日—6月8日  文化部召开全国农村图书发行工作会议。文化部副部长胡愈之在会上要求新华书店坚决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图书发行上。


1965


11月10日  姚文元《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在上海《文汇报》发表,随即印成小册子,揭开了“文化大革命”的序幕。


1966


2月  江青与林彪互相勾结,炮制成《林彪同志委托江青同志召开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中共中央文件下发。《纪要》完全抹杀新中国前17年文艺界所取得的巨大成绩,污蔑文艺界被一条黑线专了政,“要坚决进行一场文化战线上的社会主义大革命,彻底搞掉这条黑线”。不久,“文化大革命”正式开始,大批作品被诬为“毒草”,许多文艺工作者被打成“黑线人物”,1979年5月3日,中共中央正式撤销这个《纪要》。


1967


1月10日—16日  国务院文教办公室于1966年11月29日批准文化部召开全国“毛主席著作印制计划会议”的筹备会于本年1月10日在北京召开。16日,会议因被人民出版社、农村读物社的一个“造反”群众组织造了反而停顿。文化部机关于1月19日被“造反派”群众组织夺了权,包括出版局在内的各部门业务工作全部陷于瘫痪。


1968


8月  “首都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毛主席著作出版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革命委员会也在此前后成立了相应机构,负责“毛著”和其他图书的出版工作。


1969


3月   “首都工人、解放军驻文化部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指挥部”成立生产组,负责管理文化部在京直属单位的出版业务工作。8月1日,根据中央文革提出“出版工作要抓一下”的指示,从直属出版单位抽调12名编辑、出版、印刷、发行工作人员,组成出版小组,处理日常出版业务。


1970


5月23日  国务院批准成立“出版口三人领导小组”,下设办事组、政工组、业务组。原文化部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总指挥部撤销,出版小组并入出版口。


10月 周恩来总理指示将毛主席著作出版办公室与“出版口三人领导小组”合并成立“出版口五人领导小组”,直属国务院值班室领导。


1971


3月15日—7月22日  国务院出版口在北京召开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讨论了以后二三年的图书选题。4月12日和6月24日,周恩来总理两次接见会议代表,对纠正出版工作中的极左思潮作了重要指示。


7月  国务院发出《关于出版工作座谈会的报告》。中共中央随后转发了这个《报告》。由于“四人帮”在《报告》中塞进了两个反革命“估计”(即“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出版工作是“反革命专政”,“出版队伍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为随后提出的“重建出版队伍”“大换班”制造根据,致使许多出版工作者继续遭受迫害。


1972


5月5日  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辑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4卷)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列宁选集》(1—4卷,第二版)于10月出版。


10月  在周恩来总理亲自过问下,湖北咸宁文化部“五七”干校原出版部门的一批老干部开始得到解放和使用,充实和加强各出版单位的领导。1974年12月,咸宁“五七”干校结束,原文化部出版局及直属单位的职工除已在湖北等地分配工作的,全部回到北京。


1973


9月26日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简称国家出版局)成立。


1974


11月4日—12月19日  国家出版局在北京召开少数民族文字图书翻译出版规划座谈会。国务院于1975年3月29日批转了座谈会的报告。


1975


9月1日—5日 国家出版局在上海召开编写《汉语大词典》的座谈会。


1976


10月6日  以华国锋、叶剑英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政治局采取断然措施,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至此结束。


1977


5月  中央派王匡、王子野到国家出版局主持工作。


12月3日—17日  国家出版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会上批判了“四人帮”的“黑线专政”论,推倒了两个反革命“估计”,讨论了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提出了1978年至1980年的出版计划和1978年至1985年的出版规划设想。国务院随后批转了报告。


12月20日—28日 教育部、国家出版局在河北涿县联合召开全国教材出版发行工作会议。1978年4月3日国务院批转了会议的报告。


12月 历时20年的《二十四史》点校本连同《清史稿》全部出齐。


1978


6月  中共中央批准国家出版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筹备出版〈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请示报告》,同意成立以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胡乔木为主任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不久又成立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开始分卷出版《中国大百科全书》。


7月18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出版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报告》,即(1978)第141号文件。


10月11日—19日  国家出版局在江西庐山召开全国少年儿童出版工作座谈会。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出版界最早召开的一次拨乱反正会议。会议初步澄清了被“四人帮”搞乱了的思想是非,讨论、制定了《1978至1980年部分重点少儿读物出版规划》。12月2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出版局等7个部门为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所写的《关于加强少年儿童读物出版工作的报告》。它不仅对少儿出版,而且对整个出版界的思想解放都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2月28日  国务院批准成立北京印刷学院。学院于1980年9月8日举行开学典礼。


1979


7月27日  王选等设计的计算机激光汉字编辑照排系统研制成功,输出了第一张中文报纸版面。


12月8日—19日  国家出版局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地方出版社方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国家出版局代局长陈翰伯作会议结论时说,地方出版社“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或兼顾全国”的方针可以试行。地方出版社出书不受“三化”(地方化、通俗化、群众化)的限制。这次会议大大调动了地方出版社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国出版业的迅速发展。


12月20日—21日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版协)在长沙举行成立大会。协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推举胡愈之为名誉主席,陈翰伯为主席。


1980


4月22日  中宣部转发国家出版局《关于颁发〈出版社工作暂行条例〉的请示报告》。


5月4日—9日  国家出版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就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出版工作的领导,把握社会主义的出版方向,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10月7日—21日  新华书店总店和北京市新华书店在北京举办1980年全国书市。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举办的全国规模的图书展销活动。全国100多家出版社的1.3万多种图书参加展销。


在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举办的“1980年全国书市”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书市,书市共接待读者76万人次,发行图书400多万册,370多万元。


10月22日 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成立。


1981


5月22日、7月2日  陈云同志两次指示要把古籍整理工作抓紧抓好,要制定一个长远规划,组织人力,分期分批进行。9月17日 中共中央书记处根据陈云同志的意见,讨论整理我国古籍的问题。中央决定,由中纪委副书记李一氓同志主持此事,并由文化部、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出版局、中华书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组成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直属国务院。12月1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的通知》。


1982


5月5日  根据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的决定,文化部、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五个单位合并,组成新的文化部。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改为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此后,一些省区市的出版局或撤销或与文化局合并,或改为出版总社。


7月10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在全国组成一个以国营新华书店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少流转环节的图书发行网,即“一主三多一少”。多种经济成分就是允许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成分参与图书发行,多种流通渠道主要是支持出版社自办发行,多种购销形式就是推广寄销和试销。


11月8日—13日   文化部出版局在北京召开全国评定编辑业务职称工作座谈会。1983年2月9日,文化部印发了《全国评定编辑业务职称座谈会纪要》。



1980年代江苏省海安县新华书店发行《邓小平文选》。


1983


4月1日  我国第一个图书发行专业在武汉大学设立。


6月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出版工作要在统一领导下,发挥中央和地方出版部门的积极性。地方出版社立足本地,面向全国,要把出版具有本地特点的图书,满足本地读者特别是农村读者的需要,作为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决定》的主要精神还有:废除“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提法,出版方针不再提“为政治服务”,改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确立了出版工作的五条指导思想。此外,还强调了出版的专业分工等。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就出版工作作出决定,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这个决定对出版业进行了全面的拨乱反正,明确了出版改革方向,对出版界明确方针、统一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1984


6月21日—27日  文化部在哈尔滨召开全国地方出版工作会议,正式提出要使出版社由单纯的生产型逐步转变为生产经营型;适当扩大出版单位的自主权;出版单位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出版行政部门要做到“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搞活”。这些要求,对出版体制的改革起了推动作用。


 7月5日  邹韬奋逝世40周年纪念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设立“韬奋出版奖”。


7月25日  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致函教育部,提出要在高校设立出版专业。当年,南开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建立编辑出版专业,此后高校的编辑、出版、印刷系科日益发展。


1984年,全国新华书店招生工作座谈会代表与武汉大学图书发行专业师生合影


1985


7月25日  国务院批准文化部设立国家版权局。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改称国家出版局,与国家版权局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均隶属文化部领导。


1986


4月25日—5月3日  国家出版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图书发行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关于推行图书多种购销形式的试行方案》《全国新华书店改革试行方案》《关于发展集体、个体书店和加强管理的原则规定》三个文件。《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发展开放式的效率高的充满活力的图书发行体制,在完善和发展“一主三多一少”的基础上推进“三放一联”,即:放权承包,搞活国营书店;放开批发渠道,搞活图书市场;放开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搞活购销机制;推行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各种出版发行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全国新华书店改革试行方案》规定,新华书店把三权或人权等下放给区县。国家出版局分别于7月1日、9月9日发布了这三个文件。


5月5日  中国翻译出版界经过30年的努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50卷全部出齐。


9月5日—11日  首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在北京举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举办的国际性图书博览会。来自世界35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1055家出版社、5万余种图书参展。


10月6日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国家出版局和国家版权局脱离文化部,国家出版局恢复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建制。12月26日,国务院任命宋木文为国家出版局局长。


12月14日—19日  国家出版局在南宁市召开全国出版局(社)长会议。会议提出出版事业要深入进行改革,努力提高图书质量,调整出书结构,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1987


1月13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的通知》。提出“为加强对全国新闻、出版事业的管理,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新闻出版署成立后,国家出版局撤销,国家版权局保留。3月9日,中央任命杜导正为新闻出版署署长。


7月17日  首届“中国图书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


9月9日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在北京举行首届“韬奋出版奖”颁奖大会。“韬奋出版奖”是中国出版界个人奖中的最高荣誉奖。从第二届开始,中国版协与中国韬奋基金会联合,由中国版协主持评选,每两年一次。


1988


3月26日—4月4日 首届全国图书交易会在上海举行。



4月1日  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发布《出版社改革试行办法》,指出:出版社可以试行承包责任制,“继续试行和完善出版社内部的各种承包责任制”,“有条件的出版社可以试行向国家(上级主管机关)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括出书品种、质量、数量和利润”。


5月6日  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吹响出版改革的号角。


《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逐步实行社长负责制。社长是法人代表,党组织起监督保证作用。社长全面领导出版社的编辑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国家规定的出版社应有的人权、财权和选题审批权,由社长行使。编辑部门和经营管理部门都对社长负责。”“出版社是否设总编辑,是单独设置还是由社长兼任,可以因社而异,不做统一规定。”


《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将改革的基本目标确定为建立和发展开放式的、效益高的、充满活力的图书发行体制。提出了“三放一联”的改革思路,即:放权承包,搞活国营书店;放开批发渠道,搞活图书市场;放开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搞活购销机制;推行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各种出版发行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


1989


7月5日  国务院任命宋木文为新闻出版署署长,免去杜导正的新闻出版署署长职务。


12月21日—23日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草案)。国家版权局局长宋木文受国务院委托在会上作了说明。


1990


12月3日  《汉语大字典》8卷全部出齐。新闻出版署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出版总结表彰大会。


1991


2月1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由新闻出版署归口管理音像出版业,并部署在全国开展压缩整顿音像出版单位的工作。


8月12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出版社自办发行的暂行规定》,允许出版社自办发行。


1992


9月9日  《中华大典》编纂和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组建了《中华大典》工作委员会和编纂委员会。《中华大典》全书收集的文献上起先秦,下止清末,总计选收中国历代古籍2万余种,7亿多字,全书共分22典,首批书于1997年4月开始陆续出版。这项跨世纪的中国古籍整理工程,是中国学术、出版界的一件盛事。


9月25日  国务院发布《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自1992年9月30日起施行。


10月14日  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行“中国加入国际著作权公约”新闻发布会。《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分别于10月15日和30日起在中国实施。


1993


4月8日  国家物价局、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改革书刊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大中专教材和中小学课本实行国家定价,与课本配套的教辅、党和国家重要文献由出版单位定价,但须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其他出版物由出版单位自行定价。这一规定自1993年4月20日起实行。


5月29日  国务院、中央组织部任命于友先为新闻出版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免去宋木文的新闻出版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职务。


10月26日  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关于禁止“买卖书号”的通知》。


11月2日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各地发行。


1994


1月24日  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指出:“宣传思想工作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同期举行。新闻出版署署长于友先在报告中提出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要从以规模数量增长为主要特征的阶段向以优质高效为主要特征的阶段转移。


1月30日  新闻出版署在北京举行第一届“国家图书奖”颁奖大会。“国家图书奖”是新闻出版署主办的表彰优秀图书的最高奖,从1993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



1994年4月28日新华书店总店批销中心开业,对新华书店系统内外提供现货批销。


1994


1月12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新闻出版署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报告。会议提出:“出版物是特殊商品,不能完全交给市场去调节。”4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新闻出版署党组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报告》。


7月  湖北新华书店集团成立。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发行集团发展很快,河北新华书店集团、黑龙江图书音像发行集团、北京市新华外文发行集团、辽宁省发行集团、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江苏新华发行集团、四川新华书店集团等相继成立。



1995年7月11日,全国第一家省级新华书店开办的超市自选式零售书店——北方图书城开业。


12月25日  新闻出版署与中宣部、国家教委、人事部联合发布《关于在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


1996


2月1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音像制品出版管理办法》《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广电部、文化部联合发布《音像制品内容审查办法》。


3月14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


6月1日  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培育和规范图书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三建二转一加强”(重视批发市场建设、推行多种购销形式建立新型购销关系,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转换出版社自办发行的观念和机制,转换国有书店的经营机制,加强农村发行),要求“批发进场”。之后全国各地的图书批发市场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建立。到1999年,全国共建立批销中心120多个,其中最为典型的是长沙黄泥街、武汉武胜路、西安东六路、北京金台路四大书刊批发市场。



1996年的南京先锋书店太平南路店


12月27日  中宣部、新闻出版署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提议,为表彰出版界的先进人物,委托中国版协举办“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从1996年开始每两年一次,每次评选出100名优秀出版工作者。


1997


1月2日  国务院发布《出版管理条例》,自2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出版事业的方向、指导思想、任务,以及对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出版物的出版、印制或复制、发行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3月3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5月28日  我国首家网上直销书店——中国现代书店(亚太网络)在美国纽约国际互联网上开通。


1998


12月28日  新闻出版署批准组建广东省出版集团、上海世纪出版集团。1999年2月24日,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挂牌。这是经新闻出版署批准成立的第一个出版集团。


1999


6月15日  新闻出版署作出决定,成立“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1999年4月20日江苏新华发行集团正式挂牌成立,是全国首家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以资产为纽带的图书发行集团。



1987年5月,由出版界自发组织的社科书市订货会,被称为第一届“北京图书订货会”,

1999年(第12届)北京图书订货会首次在国家级正规展馆——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


2000


9月21日  中共中央任命石宗源同志为新闻出版署党组书记。10月5日,国务院任命石宗源同志为新闻出版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


2001


4月3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将新闻出版署升格为新闻出版总署,为正部级单位。总署署长为石宗源。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挂牌。


8月7日  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58号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经过修改的《著作权法》由原来的56条增改为60条,修改的条款共有53条。


2002


4月10日 中国出版集团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9月22日 首次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在北京、天津、重庆和各省会城市的33个考区同时开考,1.7万人参加。自此考试每年举行,标志着我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走向规范。


2003


6月27日—28日  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研究部署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9月19日  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国内首家获得报刊总发行权的民营企业——文德广运发行集团在北京组建成立。


2004


3月25日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中国出版集团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10月19日—21日  新闻出版总署接连两次召开有关新闻出版单位参加的体制改革座谈会。



全国试点发行集团转制工作座谈会代表合影。


2005


2月18日  新闻出版总署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国家机关及人民团体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发出《关于对含有虚假宣传信息的图书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彻查“伪书”。5月、7月,总署分两批向社会公布68种“伪书”名单,涉及16家出版社。


10月  新闻出版总署为了奖励、表彰优秀出版物和在新闻出版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人物,决定设立“中国出版政府奖”并公布了评奖章程。该奖设6个子项,每3年评选一次。


12月22日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龙新民同志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


2006


5月11日  人民出版社划归新闻出版总署交接仪式举行。人民出版社从中国出版集团划出由新闻出版总署直接管理,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8月10日  由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江泽民文选》第一、二、三卷在全国发行。


10月17日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揭牌上市。这是我国出版发行业第一家在国内上市的公司。


2007


1月9日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在广西南宁揭牌,接力出版社整体转企改制。这也是我国第一个转企改制的地方出版社。


4月24日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柳斌杰同志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龙新民同志任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正部长级),不再担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职务。


5月30日  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挂牌上市。这是港股中首支纯书店股。新华文轩也成为国内首家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图书发行业零售企业。




5月31日  江苏新华发行集团与海南省新华书店系统“联合投资意向书”正式签约。这是我国出版业首次以资本为纽带的跨省合作。


9月14日  农家书屋工程发展基金在北京设立。


12月21日  国内出版传媒第一股——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2008


2月21日  新闻出版总署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选结果,共评选出100个出版物奖、50个先进出版单位奖、50个优秀出版人物奖。这是依据2005年《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整合若干奖项后设立的我国新闻出版领域的最高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和奖励国内新闻出版业优秀出版物、出版单位和个人。


6月17日  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并于2008年首次进行等级评估工作。


7月31日  贝塔斯曼结束“中国书业连锁”,正式退出中国市场。


2009


1月8日  书号实名申领全面推开启动仪式在新闻出版总署举行。这标志着全国书号实名申请正式启动,也标志着书号管理改革从试点阶段进入到全面实施阶段。


4月9日  为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指出:文化单位转制后将享受税收优惠,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后将免征企业所得税,相应收入将免征增值税。


2010


1月13日—14日  全国新闻出版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将“向新闻出版强国迈进”定为今后十年我国新闻出版工作的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


10月28日  “中南传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登陆A股主板市场。中南传媒成为中国A股市场第一支全产业链整体上市的出版传媒类股票。


12月15日  湖南天舟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登陆深市创业板,被称为“民营出版传媒第一股”。



12月18日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挂牌成立。


2011


3月11日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版单位总编辑工作的意见》,对总编辑的岗位设置、任职条件以及工作职责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7月19日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暨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挂牌成立。这是继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公司之后,经中央批准组建的又一国家级大型出版传媒集团。


11月30日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


2012


1月9日  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2012年“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我国新闻出版业“走出去”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新闻出版业“走出去”的主要目标与8项重点任务,提出推动新闻出版业“走出去”的10条“新政”。


2月24日  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总署首次针对出版传媒集团的改革发展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


6月28日  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就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发出明确支持信号,具体扶持内容达10项。


2013


3月19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宣布中共中央关于新组建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负责同志任职的决定:蔡赴朝同志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国家版权局局长;蒋建国同志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3月22日 新组建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挂牌仪式分别在原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举行。


2014


4月24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支持一批新闻出版企业、实施一批转型升级项目,带动和加快新闻出版业整体转型升级步伐。


10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就五个重点方面的改革任务提出政策措施,并制定了23项具体措施。


6月28日  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就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发出明确支持信号,具体扶持内容达10项。


2015


1月21日  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登陆深交所创业板,成为中国内地数字出版第一股。


3月15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采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在谈到把全民阅读连续两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时,李克强表示,书籍和阅读是人类文明传承的主要载体,希望全民阅读能够形成一种氛围,无处不在。


4月10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建设若干家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出版传媒集团。


12月16日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敲钟仪式在北京举行。公司正式登陆新三板资本市场,成为该市场首家国有出版股。


2016


2月15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月16日  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推动实体书店建设的6项主要任务和5项政策措施。


8月8日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我国首家“A+H”股上市的出版发行企业。


2017


1月18日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登陆A股市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成为首家登陆A股主办市场的中央出版机构。


8月21日  中国出版界的“国家队”——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


11月4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公共文化领域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


2018


3月17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随后,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方案,由中宣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统一管理电影工作,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牌子;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11月14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加强内容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出版管理,着力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出版体制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优质的出版产品和服务。


2019


8月21日 正在甘肃考察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访问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时指出,要提倡多读书,建设书香社会,不断提升人民思想境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就能更加厚重深邃。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在坚守主业基础上推动经营多元化,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本文内容选编自《新中国新闻出版业70年》(范军主编,中国书籍出版社出版),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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